輔系-申請公告
輔仁大學學則第四十九條規定:
學士班學生得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或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、校際輔系修讀辦法或校際雙主修修讀辦法規定,申請本校其他學系或學位學程為輔系或雙主修。輔系每次以申請一學系為限,至多修讀二學系;雙主修以修讀一學系為限。
輔仁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二條規定:
學士班學生,符合輔系系列之條件者,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至第四學年第二學期止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得申請其他學系學士班為輔系。
一、 113學年度輔系申請時間: 113年08月26日 08:00 ~ 113年09月06日 12:00
二、申請流程:
(1)上網登錄資料並確認無誤。
(2)列印申請書並經主系系主任簽准。
(3)將申請書及應繳資料於申請日期內繳至申請學系辦公室。
※整個流程完成,始為完成申請手續。逾期未繳資料者,視同放棄申請。
一、申請以2個學系為限(逾限者取消申請資格),若同時錄取2個學系時,須擇定1個學系完成報到手續,始具輔系修讀資格。
二、應屆四年級學生申請修讀輔系核准者,視同已申請保留輔系資格,並延長修業年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