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主修-申請公告
輔仁大學學則第四十九條規定:
學士班學生得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或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、校際輔系修讀辦法 或校際雙主修修讀辦法規定,申請本校其他學系或學位學程為輔系或雙主修。輔系每次以申請一學系為限,至多修讀二學系;雙主修以修讀一學系為限。
輔仁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:
學士班學生,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至第四學年第二學期止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得申請其他學系學士班為雙主修。但進修學士班學生僅得申請進修部其他學系為雙主修。
一、 113學年度雙主修申請時間: 113年05月21日 08:00 ~ 113年05月23日 23:59
二、申請流程:
(1)上網登錄資料並確認無誤。
(2)列印申請書並經主系系主任簽准。
(3)將申請書及應繳資料於申請日期內繳至申請學系辦公室。
※整個流程完成,始為完成申請手續。逾期未繳資料者,視同放棄申請。
一、申請書(須經主系核章)。
二、各系規定應繳資料。
一、申請以2個學系為限(逾限者取消申請資格),若同時錄取2個學系時,須擇定1個學系完成報到手續,始具雙主修修讀資格。
二、進修學士班學生申請雙主修以進修部各學系為限。
三、應屆四年級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核准者,視同已申請保留雙主修資格,並延長修業年限。
四、雙主修正/備取生錄取名單將於113年6月4日公告,請正取學生依規定完成報到手續,逾時未完成視同放棄正取資格,所遺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。